您好!欢迎访问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!

网站地图在线咨询咨询服务热线:186-7525-7696

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
经营范围:施工图审查服务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

关于我们about us

  • 关于建工
  • 企业形象
  • 客户见证
  • 合作客户
  • 荣誉资质
  • 审图流程
  • 审图要点
  • 联系建工
  • 地址: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富力国际公寓A座2603房 /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文广路2号

    电话: 0752-7779296

    电话: 0752-6621008

    联系人:188-0262-9223/梁总经理

    联系人:18211443220/林慧珊

    联系人:136-6956-7989/李工

    联系人:189-4826-7896/赵工

    邮箱:blst2008@163.com

    4新闻中心
    您的位置:首页  ->  新闻中心

    博罗审图公司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

    文章出处: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: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15-11-03
      

      1、建设、设计等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《项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意见书》(以下简称《设计意见书》)或合规[2014]129号文件第三、第四条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执行标准的要求,依据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,进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。

      2、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,应认真落实《项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》(以下简称《审查意见书》)和审查通过的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内容,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,建筑专业总述,并分专业说明。

      3、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机构审查时,应提供《审查意见书》原件以及审查通过的《方案》文本。不能出具的,建设单位应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。

      4、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,必须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《审查意见书》以及审查通过的《方案》文本,依据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,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,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。未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的,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。

      5、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,应依据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,在《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表》(附表一)中如实填报建筑节能执行标准、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信息。

      6、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内容进行技术交底;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;监理单位应根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。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、专项施工方案、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,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。

    咨询 咨询